同志们:
两天来,与会同志围绕贯彻落实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和《公证法》精神的问题,交流了工作情
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会上,杭州、南京、太原三个省会城市的司法局,就贯彻《公证法》,做好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作了发言。大家讲的很好。自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普遍加大了工作力度,公证工作正在朝着既定的目标推进,工作措施是得力的,工作成效是明显的,发展态势是健康的,呈现三个特点:第一,新时期公证工作的目标、任务得到进一步明确,公证服务、改革、建设、发展全面展开,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第二,《公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有效展开,以“一法三规”(《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为支撑的公证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形成,公证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进程明显加快。第三,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成为全行业的共识,公证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从现在起到年底只有四个多月的时间了,要完成全年的公证工作,任务很繁重。目前,各项工作正处在全面推进阶段,有些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坚定信心,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的工作部署,把当前公证工作服务、改革、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好。接下来,宫晓冰同志要代表律师公证工作司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安排今年后一阶段的工作。大家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落实。
现在,我讲三个问题。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导和推动公证队伍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
7月中旬,司法部举办了全国司法厅(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吴爱英部长代表部党组作了重要讲话,就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了“五项要求”、“七条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操作性。广大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吴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以及律师公证工作司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知的要求,不断把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为此,要做到“三个进一步明确”:
(一)要进一步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首先要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中央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提出在政法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只有深入思考、真正弄清这个问题,才能解决自觉性的问题。要深刻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研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上下功夫,紧密联系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政法工作的时代使命,从历史与现实、长远与当前、宏观与微观、内因与外因、实践与认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法治与德治等因素的结合上,全面深入、完整准确地解读中央决策的深刻内涵。中央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充分发挥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作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的需要:
一是凝聚力量的需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适逢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为确保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必然要求政法工作为之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政法队伍只有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统领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才能最大限度地把政法工作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各项工作在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
二是正本清源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范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进一步明晰了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基本的法治理念问题。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促进经济社会飞跃发展的同时,也对意识形态领域带来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四个多样化”(社会经济成份多样化、社会组织多样化、社会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现象的产生及其发展,促使各种思想相互交织,各种文化相互激荡,这些变化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着冲击,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丰富内涵,有助于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实现正本清源,为正确执法执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明确导向的需要。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近些年来我国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任务、措施,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正在落实之中,并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另一方面,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在司法改革问题上都不同程度地显现出来,有的人片面崇尚、照搬照抄西方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这两种错误倾向都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本质相悖。中央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以高度精练的“二十个字”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和精髓,为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提供了正确的方向指引。
(二)要进一步明确公证队伍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者、推动者。公证行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应当结合职业特点和工作使命,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明确自身在教育活动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公证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公证队伍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高素质专业人员,公证工作的特点和公证队伍的素质,决定了公证队伍可以而且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者、推动者,这是职责所定、使命使然。公证制度作为一项主要以预防纠纷为理念的制度设计,通过发挥服务、证明、沟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基于公证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承担法定证明权的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其执业活动本身既是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又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实现的过程。作为实践者和推动者,公证队伍通过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效果,能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项要求,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使公证工作成为预防矛盾纠纷、维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手段,成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载体。
(三)要进一步明确公证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措施。
一是掀起学习热潮。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都是教育对象,要人人参加,人人受教育。要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全面、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和灵魂,真正做到入心、入脑。在学习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把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充分利用自办媒体和社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行业形成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并为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解决实际问题。学习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进行,力求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防止和克服“空对空”。要与加强公证行风建设相结合。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要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针对在执法执业理念和执法执业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教育和引导广大公证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树立依法执业、勤勉执业、廉洁执业的良好社会形象。要与开展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相结合。把正在开展的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和推动岗位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岗位培训活动体现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要求。要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相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性质、内容、目标等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一致性,公证队伍作为先进法治理念和先进道德观念的实践者、推动者,决定了两项教育活动在公证队伍中可以、而且必须统一起来,做到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道德认知,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法治理念。要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相结合。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贯彻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四大实践”,认真落实党的宗旨,更好地体现公证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能优势。
三是推动工作发展。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公证工作,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健全和完善公证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和完善理念先进、符合国情、制度科学、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证制度。
二、继续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的各项要求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证事业的改革、建设、发展正处在新一轮开篇谋局的重要时期。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公证法》的颁布施行,为公证事业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全国公证工作会议正是在这一重要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对于实现公证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把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的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首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统一,才能步调一致。要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司法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为推动工作打牢思想基础。要统一思想认识,就必须全面、准确、深入地理解和把握公证工作会议的精神,防止简单化、片面化、表面化。这次会议的精神,主要体现在吴部长、段副部长的三个讲话中。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时,要重点把握吴部长讲话中强调的“四个进一步”、“七项任务”、“四项措施”,段副部长强调的“四条经验”、“四项原则”、“九项工作”、“四个明确”等内容。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会议从实现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公证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措施办法,对公证服务、改革、建设、发展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传达领会,全面地、准确地理解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重点做好“四篇文章”:一是要做好“服务”的文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公证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包括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服务等。二是做好“建设”的文章。重点是加强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公证队伍的思想、业务、作风建设,加强公证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为公证事业的长远发展打牢基础。三是做好“发展”的文章。主要是进一步拓展公证的服务领域,进一步强化公证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展壮大公证队伍等。四是做好“改革”的文章。主要包括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改革完善“两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证文书制度,改革完善公证的税收和收费制度等。
第三,要下大力气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要把握工作重点,必须把指导思想与工作任务联系起来思考。在这里,我想重申吴部长对新时期公证工作指导思想的论述,这就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切实搞好公证机构建设、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大力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进一步实现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把中国特色的公证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当前需要着力推动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是全面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公证工作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为公证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公民生活的服务上。这必然要求公证工作具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公证服务能力主要表现在服务领域、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服务效果等四个方面,全面增强公证服务能力,要求我们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拓展服务领域,就是要求公证工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密切关注公证服务需求变化的趋势,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扩展公证服务涵盖面,贴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公民生活的实践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要求通过强化公证队伍素质、完善公证操作规程、提高公证文书质量,为民商事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服务;完善服务方式,就是要求公证工作积极适应实践需求的变化,努力增强公证服务的便捷化、扩大公证服务的可及性、推进服务手段的现代化;增强服务效果,就是要求公证工作的职能作用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公民利益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手段。
二是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及其配套规章。《公证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证工作的基本法律,它构筑了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为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和公证管理行为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准绳。今年上半年,司法部又制定和修订了《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等三个支柱性的配套规章。“一法三规”是在遵循公证工作规律、总结公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实践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法三规”的学习,使广大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掌握主要精神、熟悉基本内容,增强贯彻执行自觉性。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模范执行法律规定,自觉维护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司法部将在第四季度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重点检查“一法三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区、市)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准备,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好自我检查。
三是依法做好公证机构建设。吴部长在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公证处是执业活动的基本主体,是公证管理活动的基层组织。公证处建设的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法律和政策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公证管理工作能否到位,关系到公证质量和公证的诚信能否得到保障。因此,公证处建设是公证工作最基础的环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吴部长的讲话精神,把加强公证机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当前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公证机构移交、设置调整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依法做好公证机构移交、调整工作的重要作用,在思想认识上,要把做好这项工作与维护公证工作秩序联系起来,真正搞懂为什么要这样做;在下决心的问题上,要从维护《公证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上来考虑,真正搞清楚依法下决心事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在制定工作方案的问题上,要从有利于保证公证工作履行职责、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上来研究,真正体现依法、便民、合理的原则。
四是不间断地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公证公信力是公证工作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是由公证制度的本质属性、公证工作的历史使命和公证公信力的现实状况决定的。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制,明确公证法律责任,保障和落实公证效力;需要进一步深化公证改革,确立公证质量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工作导向;需要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公证人员素质;需要进一步改善公证执业环境,健全完善各项执业保障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不懈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要统一思想认识。公证的公信力关乎公证的生命力,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公证公信力,珍惜公证工作的社会声誉。要在广大公证管理人员和公证人员中大力开展公信意识教育活动,自觉把诚信认识化为诚信意识,主动把诚信理念变为诚信行为,把维护公信力、增强公信力的要求转化为管理理念、执业理念和自觉行动。要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公证执业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完善公证公信评价机制,加大公证质量和社会效益指标在公证业绩评价体系和收入分配体系的比重,通过正面引导,防止和遏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完善公证失信监督惩戒机制,建立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制约性强的惩戒工作制度,重点查处违规办证、出具错证、假证以及办证给回扣等严重损害公证公信力的行为;完善公证执业保险及赔偿制度,增强公证行业抗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信力的公证队伍,以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取信于社会。要建立完善公证公信监督机制,改革完善公证质量监管体系,做到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公证机构“三管齐下”,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维护公证服务秩序。当前,要加快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努力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四,要锲而不舍地抓好工作落实。要把工作部署变成工作成果,关键是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公证管理处要在厅(局)党委和领导的指导下,全力以赴地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年终考评时应当把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在抓落实的过程中总会面临一些矛盾和困难,特别在涉及利益格局调整时难度会更大。这就要求同志们要从促进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运用工作智慧,讲究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
三、精心组织好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确保培训的目标和要求顺利实现
开展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是今年公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4月初司法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以后,各地司法厅(局)迅速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广大公证人员投入到活动之中。目前,活动的时间已经过半,多数省份已经完成省(区、市)一级的集中培训,地市级的培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岗位培训活动任务很重,要求很高,下一步,各地要继续集中精力,认真把各项培训工作做好。
一要高度重视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公证岗位培训活动,是一次公证行业全员、全面的训练活动。这次活动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从目的、要求上看,都不同于以往的教育活动。部里在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时,一方面坚持从公证工作的发展规律、公证职业的基本特点出发,另一方面又充分考虑到我国公证工作的实践基础、公证队伍建设的发展水平,进一步突出了队伍建设、工作建设、业务建设这一主题,目的明确,要求全面,内容丰富。具体地讲,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要抓住三点:一是训练内容要全面。就是在岗位培训的内容上要做到全面,从事公证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政治理论知识、宪法法律知识、公证职业知识、公证业务知识、公证技能知识、微机应用知识都要掌握,以全面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参加人员要全员。各个公证处的执业公证员、从事公证活动的其他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到岗位培训活动之中,是全员的训练。三是工作推动要全方位。要抓住开展岗位培训活动的契机,大力推进公证行业的队伍建设、工作建设、业务建设,把“四个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和实践成果,使内强素质和外树形象的两方面的目的得以实现,努力把公证工作各项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为指导和推动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的开展,今年2月份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开展2006年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训练目的、训练对象、训练内容、训练要求、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都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省(区、市)的实施意见。从了解的情况看,有些省份为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下了很大功夫,制定的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但也有的省份方案过于简单,对本地区公证工作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细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岗位训练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本省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律师公证工作司编写的培训大纲,扎扎实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经常对照方案进行检查,确保每个阶段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实施方案存在不足和缺陷的,要在实施中及时加以补充完善。实施方案旨在实施、贵在落实,不能流于形式、束之高阁,要通过扎实的工作把方案的要求变成现实。
三要重点解决职业素养和执业技能问题。职业素养和执业技能是开展公证活动的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影响和制约公证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这次岗位培训活动强调的队伍建设、工作建设、业务建设的重点,应放在解决职业素养和执业技能问题上。职业素养参差不齐、执业技能不强是目前我国公证行业的一个现实。结合公证岗位培训,着力加强思想作风、业务知识、公信意识、专业技能的学习训练,通过开展培训、竞赛活动,在公证行业培养和树立一批职业素养高、执业技能强的岗位标兵,在全行业形成一个学先进、赶先进,争做合格公证员、争创优秀公证员的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把先进理念的培养、业务知识的学习、思想作风的陶冶、岗位技能的训练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应知、应会、应做、应为上下功夫,在熟悉、运用上下功夫,促使广大公证人员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勤勉执业、热情服务。
四要确保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取得实效。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开展得怎么样,关键要看最后的取得效果如何。到了总结阶段,司法部将制定具体的评估验收标准,能够细化的要尽量细化,能够量化的要予以量化。结合这次岗位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在确定工作标准时,需要在综合考虑基本知识、岗位技能、理念观念、形象信誉等因素,至少要明确以下十条:一是对“一法三规”的内容是否熟练掌握并能贯彻执行;二是公证岗位的基本技能是否熟练掌握并能自如适用;三是对主要办证规则是否熟练掌握并能准确运用;四是公证公信意识是否得到强化,并在具体办证中得到有效体现;五是公证投诉率及因不当公证行为导致的公证复查率是否有明显下降;六是违法违规办证现象是否有明显下降;七是公证工作在当地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认可度是否有明显提升;八是对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是否做到深刻理解、自觉贯彻;九是公证队伍的“四个意识”是否得到进一步增强;十是与公证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否熟练掌握。
同志们,目前我国公证事业发展正处在重要阶段,公证的服务、建设、改革、发展任务非常繁重。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